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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4-085

顺丰速运山西区总经理 梁方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稳定就业、保障民生,做强国内大循环,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458号,以下简称《方案》)部署,2026年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试点申报城市应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在推动零售业发展方面积极性高、基础好、政策实,能够按照《方案》要求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推动零售业创新转型,探索“一店一策”盘活商业设施经验,打造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住建、文旅、市监等部门指导本省份地级市做好申报工作,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共同出具推荐函,推荐数量不限,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直接申报。推荐函及所附申报城市的试点工作方案(加盖市人民政府公章)、附表、地方政策文件等汇编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请于2026年5月27日前报送商务部。商务部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评审、公示、公布试点城市名单。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调动城市参与的积极性,聚焦零售业形成高质量的试点申报材料,经初审后按时推荐上报。申报城市要加强对零售业及各业态内涵外延的理解把握,避免将零售业创新提升与其他工作混淆;要深入摸底本市零售业存量资源、低效闲置等基本情况,掌握工作底数;要加强政策集成,充分发挥城市更新、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以及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整社区建设等对零售业的支持作用;要充分发挥零售商协会及代表企业作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推动“一店一策”开展零售设施改造;要做好经验推广,充分总结推广本地零售业创新发展好经验好做法。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城市按照《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工作实际,围绕场景化改造、品质化供给、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创新和供应链提升等任务,编制两年期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应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目标量化、政策务实、可侧重2—3个方向,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方案可落地、可实施、可评价。

传  真:010-85093767

附件:XX市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工作方案(模板)

 商务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请点击: XX市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申报方案(模板).wps

来源: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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