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5年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5-06-084
“继续实行农产品上行快件物流补助”是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5件民生实事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民生实事落实落地落细,有效降低我省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物流成本,切实助力农产品及农副产品上行。现将2025年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在我省开展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2025年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2万元)、快递单量1000单以上(含1000单)。2025年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往本县(市、区)域以外地区的我省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物流快件,发货地需在山西省域内。具体包含以下种类:1.小麦、玉米、燕麦、荞麦、藜麦、稻米等粮食及初步加工制成的米、片、粒、碴、面粉。2.大豆、绿豆、红豆、豌豆、黑豆等食用豆类及初步加工制成的豆粉、豆芽、豆泥、豆腐、豆干、豆皮、豆腐串、腐竹、腌制豆类。3.土豆、红薯等薯类及初步加工制成的薯片、薯条、粉条、淀粉。4.各类蔬菜、野菜、菌类、香料植物及初步加工制成的净菜、切割蔬菜、干菜、腌菜、干货调料。5.水果及初步加工制成的果干、冻干、果脯、果膏、原浆果汁。8.胡麻油、亚麻籽油、菜籽油、芝麻油、核桃油、火麻油。9.各种药用植物及制成的片、丝、块、段、粉等中药材和药茶。10.牛、羊、驴、鸡、鸭、鹅等各种畜禽类动物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15.蚕、蚯蚓等养殖类原始产品以及蚕茧制成的生丝、丝绵。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快件给予每件1元的资金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全年享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补助时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以快递单时间为准。步骤一: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资金申报材料,并按期递交给本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步骤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资金申报材料和经营活动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步骤三: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申请相关材料和数据的复审工作,审核数据量大时,可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审核工作。步骤四: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公示后,反馈给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步骤五: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接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关于拨付补助资金的通知后,会同县级财政部门1个月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将采取“预拨+清算”模式下拨此项补助资金。第一批:4月10-25日,经营主体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1-3月期间的资金申请资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于5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第二批:8月10-25日,经营主体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4-7月期间的资金申请资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于9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第三批:11月10-25日,经营主体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8-10月期间的资金申请资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于12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第四批:2026年1月10-25日,经营主体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11-12月期间的资金申请资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于2026年2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商务厅。首次申报时尚不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待条件满足后在下一轮申报时将之前产生的快件一并申报。(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是我省2025年15件民生实事之一,对于降低我省农产品物流成本、促进农产品销售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基本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强化政策宣传。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积极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申报工作的便利性,激发企业线上销售农产品的积极性。(三)定期检查督导。省、市商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程序规范、及时高效、效果明显。(四)严格档案管理。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申报材料、审核材料以及资金拨付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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