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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5-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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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建〔2025〕1号
各市商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商协会:
2025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严、紧、深、细、实”,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商务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紧盯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强部门联查联动,狠抓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一、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贯彻落实举措,加强跟踪问效。(机关党委、市场体系建设处和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举办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对各市商务局安全工作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研讨交流,分享先进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演练观摩活动,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各市商务局要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强化对县级商务部门人员的培训。各有关业务处室要结合行业特点,积极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组织开展或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住宿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场体系建设处、消费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办公室、国际市场发展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常态化开展商务领域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的宣贯解读。在开展零售、成品油流通、餐饮、住宿、旧货市场、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展览、对外投资等各类业务培训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营造安全氛围,凝聚安全共识。(市场体系建设处、办公室、人事处、消费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国际市场发展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建立奖励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和省安委办工作要求,推动商贸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加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和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兑现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主动查找和举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继续强化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做好对内报告和对外举报两项制度的有机衔接。(市场体系建设处、消费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国际市场发展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办公室、人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意识
(五)持续推进“四进”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进行业规划、进产业政策、进法规标准、进行政许可。坚持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各处室在制定“十五五”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产业促进政策、法规制度、行业标准以及设定行政许可时,要明确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商务领域资金支持方面,对奖补对象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进行严格审查。(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发挥商贸行业协会党组织作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发挥省零售商行业协会、省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等协会作用,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住宿、成品油流通等重点领域,发布安全生产自律倡议和风险提醒,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多渠道、多角度为商务安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各行业协会业务指导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应急管理和安全演练“五到位”。指导督促企业对照《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加强自查自改,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积极化解风险隐患
(八)推动开展联合检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商务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的复杂性和紧迫性,积极推动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事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的联合检查中统一开展,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餐饮、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市场体系建设处、消费促进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有关规定,对拍卖、展览、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会同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隐患排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住建部门深入推进经营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安全治理工程。(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消费促进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台账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使用好统一印制的《商贸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告知书》《商贸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记录排查人员、排查时间、排查对象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整改情况等信息。对于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属于商务部门职责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实行销号管理。不属于商务部门职责或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实现风险隐患的闭环管理。(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
四、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质效
(十一)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分管的业务领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十二)加强帮扶指导。省商务厅将适时安排指导组对各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帮扶,重点查看市级商务部门研究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指导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情况,抽查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各市商务局要加强实地帮扶和指导,实现县(市、区)全覆盖。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强化综合分析研判,紧盯安全工作力度不足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重点帮扶。(市场体系建设处、消费促进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依托值班系统畅通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渠道,建立与消防、应急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对于本地区突发的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要做到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上报。(市场体系建设处和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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